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流量计量专业委员会/全国流量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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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会章程及委员名单
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流量计量专业委员会
章 程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名称: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流量计量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流量专委会)
第二条 性质:是由全国从事流量计量测试技术领域的计量、研究、教学、生产、
使用及管理方面的单位和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自愿结成的全国性、学术
性、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,是发展我国流量计量测试科技事业的重要社
会力量,是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的组成部分。
第三条 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团结广
大科技工作者,为繁荣发展我国流量计量测试科技事业,促进流量计量
测试科学技术的普及、应用和推广,为促进出成果、出人才,为发展知
识经济,发展高新技术,加速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做出贡献。
第四条 流量专委会是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的下属专业委员会,接受中国计量测试
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流量专委会的地址: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18 号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热
工处 邮政编码 100013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业务范围:
1)在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的指导下开展继续教育,举办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、
讲习班和进修班,提高流量计量测试人员的科技水平;
2)进行流量信息交流、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;
3)开发和推广先进的流量计量测试技术、测试方法和测试仪器;
4)开展国内外流量计量学术交流活动,组织与参加国际流量计量测试联合
会(FLOMEKO);
5)举办为科技工作服务的各种事业和活动,承办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交办的
其它工作。
第三章 委员与会员
第七条 委员条件:
1)拥护本章程。
2)有加入流量专委会的意愿。
3)从事计量测试技术和管理工作。积极支持流量专委会的工作,对流量专
委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。
4)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单位高层管理人员。
5)对科学技术研究和计量测试管理工作有一定成绩。
第八条 委员权利:监督流量专委会的财务工作;参加流量专委会的有关活动;
可免费由流量专委会对其个人业绩进行宣传;可被优先推荐发表论文。
第九条 委员应遵守流量专委会的章程,执行流量专委会的决议;维护流量专委
会的合法权益;积极参加和支持流量专委会的各项活动,完成流量专委
会交办的工作。
第十条 委员应积极参加研究、探讨流量计量测试的学术、技术问题;积极撰写计量测试学术论文和文章,做学术报告,参加各项咨询服务活动。
第十一条 所有委员不得无故缺席流量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每年至少应参加
年会活动,连续二年未参加流量专委会组织的年会者将自动退出流量专
委会。
第十二条 流量专委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十三条 会员条件:
1)拥护本章程。
2)有成为流量专委会会员的意愿。
3)从事计量测试技术和管理工作。积极支持流量专委会的工作。
4)团体会员应指派一位代表,参与本学会的有关活动。
5)个人会员应从事与流量计量相关的技术或管理工作,具有一定的技术职
称或管理职务。
第十四条 会员权利:对流量专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;参加流量专委会的
有关活动;可获得流量专委会服务的优先权。
第十五条 会员应遵守流量专委会的章程,执行流量专委会的决议;维护流量专
委会的合法权益;积极参加和支持流量专委会的各项活动,完成流量专
委会委托的工作。
第十六条 会员应积极参加研究、探讨流量计量测试的学术、技术问题;积极撰
写计量测试学术论文和文章,做学术报告,参加各项咨询服务活动。
第十七条 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第十八条 会员有义务向流量专委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十九条 团体会员有义务协助开展有关流量计量测试学术、咨询和宣传方面的
活动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任职条件
第二十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利机构是流量专委会。
第二十一条 流量专委会的主任委员由上级任命,流量专委会的副主任委员、秘
书由委员中产生。
第二十二条 流量专委会的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秘书应在流量专委会业务领
域内有较大影响;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岁,
秘书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60 岁;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。
第二十三条 流量专委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。
第二十四条流量专委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秘书、委员任期四年。
第五章 财务管理
第二十五条 经费来源:会费;社会赞助;捐赠;上级资助;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其它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六条 接受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的监督,换届时应向下一届流量专委会汇
报。
第八届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流量计量专业委员会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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